深交所大宗交易报价方式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深交所大宗交易报价方式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
(1)价格形成机制的调整。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成交价格以最低价、最高价、最新价四种方式形成,其中最高价(即二级市场的最优价)一般以最高价、最低价、最近成交价为成交价,变动最大的价位为成交价,成交价格是以成交数量来确定的。大宗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度限制,涨跌幅度超过涨跌幅度的限制为异常交易。
(2)交易方式的调整。由于大宗交易方式的调整是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并且当天大宗交易量达到了最大限度,这是大宗交易采用T+0交易的合约方式,对投资者来说交易更加便捷,最容易出现隔日成交的情况,更易出现第二天的大宗交易,对于散户来说,这是因为大宗交易方式的价格波动的幅度较大,使投资者更难在当天完成大宗交易的操作,因为这种操作只能按照交易价格进行成交,只要是当天成交的,投资者就得在当天才可以通过交易渠道进行成交。
(3)流动性的影响。大宗交易的价格能让交易的同时还能让涨跌停上体现出来,这就说明了大宗交易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是相当庞大,买卖双方的价格一致,亦就是说市场上的流动性是可以调控的。
4、实物交易的投资。在大宗交易中成交量最大的一般是交易所发布的诸如交割月之类的实物大宗交易,而其交易的期限和数量远不及场内交易的规定。比方某机构通常会要求大笔大宗交易每年12月31日之前至少要进行一次实物交易,而这一个时刻机构通常会要求每天都有一次实物交割的情况出现,而这过程就是为了换取不必要的货物的情况。而且大宗交易之前对市场上的流动性的要求十分高,特别是那些年底的交易资金比较紧张的市场,在交易的过程中的交易量会相对比较大,大宗交易的流动性是相当有限的,有时这种大宗交易是溢价交易。
二、 流动性的影响
大宗交易虽然是大宗交易,但是其交易的价格受到该种交易规则的影响。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历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详细地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在整个交易制度中是最为重要的,其价格形成机制、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交割制度、违约制度,以及交易所对交易双方的违约清算制度等,都是整个交易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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