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律图书馆 西湖法律图书馆 孙某诈骗上诉改判辩护词
西湖法律图书馆介绍
西湖法律图书馆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的文化新地标——杭州大剧院二层。它是由浙江省司法厅主办,浙江知识产权与法律研究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浙江省公证协会等机构联合发起的一个公益项目,旨在为广大市民和法律从业者提供法律文献查询、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服务。
孙某诈骗案件的背景
孙某于 2016 年因涉嫌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拘留。经过审查,其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2018 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孙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事实为依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孙某上诉改判辩护词
面对原判的不公,孙某进行了上诉,并聘请了西湖法律图书馆的律师进行辩护。在辩护词中,孙某的律师提出了以下几点观点:
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孙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但其实质上是因为合同纠纷引发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8条,“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认为必须实施某项程序时,采取某种特定方式通知对方。”而孙某所做的,无非是一个合同约定下的约定条件,其行为应当属于合同纠纷,而非诈骗罪。
孙某无诈骗故意
诈骗罪是以故意为定罪要件的罪名,即必须证明孙某的行为是有意诈骗他人才能定罪。而实际上,孙某并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他只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易,因此无法成立诈骗罪名。
孙某行为并未造成实际损失
据了解,孙某的行为虽然引起了纠纷,但并未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其所涉及的金额,不过是一次合同交易的预付款,与实际损失毫无关系。因此,孙某不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更不应该被罚款十万元。
结论
孙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合同规定,但并非构成诈骗罪。因此,西湖法律图书馆的律师认为原判的定罪与量刑缺乏立足点,建议对其改判无罪或者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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