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潮下,控股股东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上市公司退市潮下,控股股东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上市公司退市潮下,控股股东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不得成为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人及其关联人;(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其股票交易或其它重大事项期间(不含交易所公告的时间),不得直接或以价外的方式交易股票。

上交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与退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是相同的,亦就是说,公司股票在上市的时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2、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人连续九十个月内累计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三次或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年度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

4、公司最近一次年度审计的主要工作为编制和提供招股说明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5、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下是具体公司的股本总额,记入股东专用章。

(一)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不得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三)无形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四)无形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五)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或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或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上市公司上市条件的不一样,有的上市公司经历多年的努力,研发能力很强,很快就掌握了相关的技术,日积月累了一定的实力,但是这些技术在上市的公司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他们对这些公司的投资要求相较来说不是太高。因此,很多公司也只是对其股本的要求比较低而已。

根据统计,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发行zj后,上市前五天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上市后,涨跌幅是不得超过20%的。

此外,上市的第二天交易所会根据市场状况进行临时调整,是集合竞价。

以上所转载内容均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20@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