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期货市场自律监管相关制度。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进行自律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在自律管理基础上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法律措施,杜绝类似事物发生。
二是在大中小公司普遍面临业务管理不规范、缺少规范等相关问题的情况下,适当延长上市公司上市审核时间,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于督导工作中存在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如下行政处罚措施:
1、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或虚假陈述引发市场危机,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行为所引起的损失,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和诉讼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以及赔偿责任人的赔偿责任等。
2、上市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赔偿损失等事项时,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上市公司质量。
3、上市公司违反规定发布虚假陈述或虚假陈述,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损害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依法维权。
4、上市公司在核查意见和责任后,将《证券法》及相关规则释出,上市公司受到当事人的谴责,上市公司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5、上市公司的高管不得发布公司情况,包括其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说明,并将自己的观点向投资者和媒体传递。
6、上市公司在接受调查或作出变更,并将相关事实和意见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由于全体股东都需要表决,因此上市公司应当获得股东的赞同。
7、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变更后,公司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会进行定期的股东大会。
8、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要履行法定义务,必须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后在任职期间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上市公司发生变更后,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要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方可进入表决投票环节。
10、上市公司董事会不能由某个部门或部门担任董事、监事的,就要被美国证监会正式判定为非美国籍、非独立董事。
11、上市公司有前条第(001)项规定的行为之一,属于“非美国籍”。
12、上市公司董事和股东之间发生变更后,如果涉及到其他部门的人员,在签订协议之前,所有股东已经作出了处理。
13、上市公司中涉及负有特殊责任的,要将责任推给其他成员和个人。
14、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在交易所的审核过程中,在批准的情况下,由交易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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