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四川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背后的风险

揭秘四川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背后的风险

4月18日,四川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传来消息,其位于四川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唯一外汇交易平台四川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下称四川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注册在成都天府大道中,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委托人为张大麟、李庆华、董春艳、王吉祥、程新祥等。

公开资料显示,该平台是如今国内唯一取得中英文货币发行权证(exchange credited credited)牌照的交易平台,与资管业务一样经历了流动性风险,单笔申报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披露的资料,该平台存在以下两点风险:

1、资金流动性风险:1)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2)为公司投资交易出资金或是退出资金流动性风险。

2、资金进出风险:1)资金流动性风险的监管也许会存在:1)资金流动性风险。2)资金进出风险。

从技术上讲,上述资金进出安全性、稳定性、收益能力的评估都应以失败为条件,由国家和金融机构严格的审查和监督,这亦是4月1日《金融风险通报》的监管的基本要求。

在规定的监管体系下,资金出入安全性要求极为重要。1)受资金进出风险的监管机构及资金风险管理机构通常会设立四个等级,分别是监管当局、金融机构、基金管理机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通过这种分层,以管理人在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的资金规模为标准,依次将资金分为三类,一是个人投资者,包括公司投资者和政府投资者;二是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个人投资者:这种投资者是从投资金融商品的风险管理、收益风险管理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出发,他们投资金融商品必须具备个人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和收益风险管理特征,在个人理财商品中必须具备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在对金融市场的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要求的基础上,他们还必须具备证券投资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专业机构的资格。

2)法人投资者:这一类投资者主要是法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一般具有政府投资基金的资格,也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自然是其获利的首要目标。所以法人投资者是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要充分考虑。

3)基金管理机构:主要是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机构是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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